商標注冊是獲得商代辦商標注冊轉讓標權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權的,應當申請商標注冊。經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權,受法律保護。商標權以核定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代辦商標注冊轉讓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代辦商標注冊轉讓為限。注冊代辦商標注冊轉讓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商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轉讓。商標注冊中該商標可用于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于非類似
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轉讓,但如果它們屬于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允許此類商標分割移轉,會違反商標法的規定,造成同一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商標注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聯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合商標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基于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如果允許將聯合商標中的某一個單轉讓,也會發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屬于共同所有的商標,某一所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注冊商標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有時,每個共有人如要轉讓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注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后,才能辦理轉讓注冊。
轉讓注冊商標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轉讓無效。商標權轉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成立須依法律要求的形式。當事人自行轉讓注冊商標,應視為無效,商標局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受讓人在商標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消費者的,其轉讓注冊可能導致被撤銷。

注冊商標轉讓,是指通過轉讓注冊商標,轉讓人取得轉讓費,從而出讓商標權,受讓人依法取得注冊商標,享有商標所有權。依據《商標法》第39 條的規定,轉讓注冊商標應當簽訂書面的轉讓協議,由商標權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權

注冊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對其商標權的一種重要的處分方式,是指商標注冊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將其所有的
商標權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注冊商標轉讓與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名義不同,轉讓后注冊商標的主體變更,原注冊人不再是該注冊商標的所有人;而變更注冊人名義后,注冊商標的主體仍是原注冊人。

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商標作用一:市場中的通行證
商標是企業文化的精髓,而企業的形象的建立是企業為之奮斗的核心。
在相關的或者地區申請注冊商標的商品才能進駐該和地區各大型賣場、超市。
企業一般在印刷廠印刷標簽、包裝或者在各種媒體上做廣告宣傳都需要出具相關的商標注冊文件。在國際貿易中,商標是為重要的,國際間的貿易離不開商標。
對行政管理部門來說,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質量,為辦理質檢、衛檢、條碼創造必備條件。
商標作用二:商戰中的旗幟
戰旗象征著一往無前的精神,沖鋒陷陣的精神動力。戰旗代表的都是一支的魂,攻占一個陣地后插上自己的旗子,代表已經被占領,那是榮耀。商標是企業的這種精神的象征,也是企業商品、服務所占領領域的直接的表述。
商標作用三:資產中的重頭戲
商標的評估價值能增加企業的總資產額,而且越高價值的越能體現出該商標的影響力和企業的經營情況,間接反映出消費者對該商標所標示商品的接受程度。
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還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