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企業(yè)使用的商標不經過注冊,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權。是說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代辦商標注冊出售比如,A企業(yè)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這種鍋,很受消費者歡迎,但“藍天”商標沒有注冊,于是其他一些廠家覺得這種鍋既好代辦商標注冊出售銷又能賣出好價錢,紛紛在自己生產的電飯鍋上打上“藍天”商標出售。
其結果,魚目混珠,A企業(yè)的市場銷售額迅速下降,“藍天”商標的信譽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費者拿著其他企業(yè)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要求A企業(yè)退換或賠償經濟損失。代辦商標注冊出售這種情況雖出乎A企業(yè)的意料,卻又應在意料之中。A企業(yè)請求商標主管機關制止其代辦商標注冊出售他企業(yè)使用“藍天”商標,但因該商標不是注冊商標,A企業(yè)不享有商標權,商標主管機關對A企業(yè)的請求不能受理。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guī)比較熟悉,商標業(yè)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fā)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注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索取。也可在本網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文件:
、《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
、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受讓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
、按規(guī)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如果委托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guī)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轉讓。商標注冊中該商標可用于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于非類似
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轉讓,但如果它們屬于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允許此類商標分割移轉,會違反商標法的規(guī)定,造成同一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商標注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fā)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聯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合商標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基于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如果允許將聯合商標中的某一個單轉讓,也會發(fā)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屬于共同所有的商標,某一所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注冊商標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有時,每個共有人如要轉讓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注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后,才能辦理轉讓注冊。
轉讓注冊商標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轉讓無效。商標權轉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成立須依法律要求的形式。當事人自行轉讓注冊商標,應視為無效,商標局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受讓人在商標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消費者的,其轉讓注冊可能導致被撤銷。

注冊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對其商標權的一種重要的處分方式,是指商標注冊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將其所有的
商標權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注冊商標轉讓與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名義不同,轉讓后注冊商標的主體變更,原注冊人不再是該注冊商標的所有人;而變更注冊人名義后,注冊商標的主體仍是原注冊人。
無論你是企業(yè)或者個人,在申請辦理手注冊商標轉讓或轉移也都應該填好《出售辦理/注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辦理但并未批準注冊的注冊商標,也可以辦理出售或轉移。
申請辦理手注冊商標轉讓的基本流程也很簡單,之前由于講過了,現在大概的梳理下思路給你們吧。手商標轉讓流程包括:辦理→授理→審查→公告→核發(fā)出售材料。
與此同時,手注冊商標轉讓所需文件主要是有這一些:《出售辦理/注冊商標申請書》、出售人和受讓人的明文件(復印件)、委托代理的遞交出轉讓方與受讓人各自提供的《代理委托書》,可以直接在授理服務大廳申請辦理的遞交受讓方經辦人的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