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是獲得商代辦商標注冊轉讓標權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權的,應當申請商標注冊。經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權,受法律保護。商標權以核定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代辦商標注冊轉讓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代辦商標注冊轉讓為限。注冊代辦商標注冊轉讓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商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索取。也可在本網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文件:
、《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
、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如果委托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申請人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的商標代理組織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轉讓注冊商標是委托有商標代理的組織代為辦理,還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還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注冊應當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商標局在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復。這些文件一般通過郵局郵寄,鑒于我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標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影響了轉讓注冊的進程。

繼受轉讓
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注冊所有人(自然人)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轉讓。商標注冊中該商標可用于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于非類似
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轉讓,但如果它們屬于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允許此類商標分割移轉,會違反商標法的規定,造成同一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商標注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聯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合商標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基于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如果允許將聯合商標中的某一個單轉讓,也會發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屬于共同所有的商標,某一所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注冊商標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有時,每個共有人如要轉讓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注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后,才能辦理轉讓注冊。
轉讓注冊商標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轉讓無效。商標權轉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成立須依法律要求的形式。當事人自行轉讓注冊商標,應視為無效,商標局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受讓人在商標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消費者的,其轉讓注冊可能導致被撤銷。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數據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作為參考,并不是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
商標查詢是一項的工作,可以委托商標代理人代為查詢,將會得到更準確的建議。
商標查詢也可以委托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事業單位通達商標事務中心查詢,其查詢的結果還是比較準確的。
商標分析是指商標注冊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請前,對其申請商標是否違反《商標法》中的所規定商標禁止注冊為商標情形條款或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條款。這也是商標申請前必不可少的需要做的工作,以提高商標申請成功率。
形式審查
商標注冊形式審查
商標形式審查(3個月左右),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形式審查期1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