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什么情況要做竣工驗收檢測鑒定報告
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單位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后,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后一項工作。廠房什么情況要做竣工驗收檢測鑒定報告*新聞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并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環保竣工驗收的程序
1、仔細認真核實驗收材料
閱查《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登記表)、評估意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竣工驗收監測報告,注意核實《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提供的主要生產設圖示、生產工藝及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對應,是否發生明顯變化,發生變化的需仔細核實。
2、進廠核實實際生產工藝
《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竣工驗收監測報告上提供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污染防治設施基本符合要求后,應進廠核實以上情況,確保資料與實際生產一致。
3、對實際工況的核實
驗收規定,在驗收期間,生產工況應達到設計能力的75%,對于在驗收期間,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驗收監測報告提供的監測結果無效,不予以進行驗收。
4、對污染治理設施的核實
相應的資料和核實工況后,重點進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及運行情況的核實,在核實過程中,應該注意污染防治設施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對于無、單位建設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嚴格上不是符合要求的或是無設計單位或是施工單位設計的或是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是無效的。包括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設施,核實是否按可行性研報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評批復的要求進行。是否能夠達到相應的要求。
5、適當的結論
核實后,比較規范的企業,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登記表)和環評批復要求的,可以進行適當的肯定,對于平面管理混亂,污染防治設施未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登記表)和環評批復要求應該提出整改意見,并做出監察記錄,責令企業進行改正。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是以意見為參考,污染控制等具體業務科室為主的綜合決策過程 。

當前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勘察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前期準備不夠充分。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的勘察是一項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前期的準備工作必不可少。但也存在前期準備不充分問題,如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表、環評批復查閱不認真、不仔細、不全面,影響了勘察的實際效果和現實意義,沒有取得預期的勘察效果。
(2)勘察不夠細致。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的環節多、項目多、內容多,周期較短,在勘察過程中往往把“勘察”“驗收”簡單的等同于“看”“看監測點位”,導致建設項目中的重要環節和重要部位勘察不夠細致,考察生產設備的型號及數量等不夠準確,容易在生產環節產生環節污染事故。
(3)宏觀把握不夠精準。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既要關注細節,更要做好宏觀把握,從整個建設項目的全局考慮環保設施及其相關措施是否得當。如建設項目的工程廠址選址是否符合所在區域的環保規劃和城市規劃,環保工藝流程在實際執行時是否徹底,尤其是環保污染防治工藝及設備的變化,是否在環保竣工驗收報告中得到體現等等。只有從宏觀上精準把握,才能取得環保竣工驗收的預期效果和目標。

企業投產(經營)后,是否必需辦理環保竣工驗收手續
需要辦理。根據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組織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并對驗收內容、結論和所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驗收報告分為驗收監測(調查)報告、驗收意見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三項內容。
建設單位不具備編制驗收監測(調查)報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術機構編制。建設單位對受委托的技術機構編制的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結論負責。建設單位與受委托的技術機構之間的義務關系,以及受委托的技術機構應當承擔的責任,可以通過合同形式約定。

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內容繁雜、流程眾多,離不開廣大公眾的積極參與,尤其是監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主觀性、社會性指標時,通過公眾的廣泛參與能夠進一步提升環保竣工驗收監測的全面性和客觀性。如環境監測驗收應按照具體的規定,落實好原環保部《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竣工環保驗收管理規程(試行)》中關于公眾參與環保驗收的相關規定,此外,還需要結合的要求和規定,環保以及其他部門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學、長效的公眾參與機制,幫助監測人員全面掌握建設項目所在區域學校、住宅區等環境敏感點。
環保設施處理效率是驗收監測的重要內容之一。
對某些主要處理設施需達到的污染物去除效率,環保主管部門在項目環評報告批復中有明確要求。監測時不能僅以設施的進出濃度為主要依據,要重視一些主要的工程數據,如各工藝單元的處理數據、 投資及運行費用等 ,更要重視生產中的物料核算和平衡問題,以監測企業生產水平、 生產狀況、工藝流程為前提 ,監測結果要與企業整體物料平衡相一致。
同時,還要重視監測結果的可比性。治理設施的處理效率只有在與環評報告、 初步設計中的條件相同時 ,得出的處理效率才具有可比性, 否則,即使監測結果達到甚至好于設計指標也不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