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MSDS?
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亦可譯為化學品安全說明書或化學品安全數據說明書。是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對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產生危害的一份說明文件。
MSDS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運、貯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作為提供給用戶的一項服務,生產企業應隨化學商品向用戶提供安全說明書,使用者明了化學品的有關危害,使用時能主動進行防護,起到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化學事故的作用。
MSDS是化學品生產或銷售企業按法律要求向客戶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綜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學品的理化參數、燃爆性能、對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貯存、泄漏處置、急救措施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等十六項內容。
MSDS主要包含內容
國標準協會ANSI以及ISO建議實行的MSDS內容:
Section 1.Chemical Product&Company Information
第一項:化學品名稱和制造商信息
Section 2.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第二項:化學組成信息
Section 3.Hazards Identification
第三項:危害信息
Section 4.First Aid Measures
第四項:急救措施
Section 5.Fire Fighting Measures
第五項:消防措施
Section 6.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第六項:泄露應急處理
Section 7.Handling and Storage
第七項:操作和儲存
Section 8.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第八項:接觸控制和個人防護措施
Section 9.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第九項:理化特性
Section 10.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第十項: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Section 11.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一項:毒理學信息
Section 12.E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二項:生態學信息
Section 13.Disposal Considerations
第十三項:廢棄處置
Section 14.Transport Information
第十四項:運輸信息
Section 15.Regulatory Information
第十五項:法規信息
Section 16.Other Information
第十六項:其他信息
MSDS報告和SDS區別
歐盟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均采用SDS(Safety Data sheet)術語,材料安全技術/數據說明書MSDS也被稱為安全技術/數據說明書SDS(Safety Data sheet)。而美國、加拿大,澳洲以及亞洲許多國家則采用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術語。中國為同國際標準接軌也制定了相關的標準GB/T16483-2008《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容和項目順序》,規定MSDS要有十六部分的內容。
SDS與MSDS兩個技術文件的作用基本一致,僅在內容上有一些細微的差別。
MSDS相關法規
歐盟
依據(EC)No.1907/2006及其修訂指令(EU)2015/830
REACH法規(1907/2006)
當產品滿足下述條件之一時,產品供應商需編輯SDS,沿供應鏈往下向進口商、下游用戶和分銷商傳遞:
1、當物質或配制品根據67/548/EEC或1999/45/EC指令被分類為危險品,或者配制品雖沒有被分類為危險品,但是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高關注度物質(SVHC)或其他危險組分;
2、根據REACH法規附件13的標準,物質為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物質(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物質(vPvB);
3、物質由于上述條件之外的原因被確定為SVHC;
CLP法規(EC NO.1272/2008)
CLP法規中文名《歐盟化學品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法規規定2010年12月1日之后物質必須按照CLP進行分類,那么產品是物質的SDS必須包含CLP的分類和標簽,且保留67/548/EEC附件1中的分類信息(第2部分)。
67/548/EEC附錄Ⅲ
指令:2001/58/EC物質分類與標簽管理的指令67/548/EEC(即DSD指令);混合物的分類標簽指令1999/45/EEC(即DPD指令)
國際
GHS依據ISO 11014-2009
《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簡稱GHS,其內容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按照物質和混合物建立分類物質和混合物的協調準則,即危險分類,包含物質和混合物的物理危險、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二是建立協調的危險信息公示,包括標簽和化學品數據說明書(MSDS/SDS)。該化學品數據說明書需要包括化學物質或混合物的綜合安全信息,包括化學品危險性信息、作業場所暴露途徑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建議及有效識別和降低使用風險的信息等。目前歐盟、美國、日本、中國等國相繼實施GHS。
美國
1、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署(OSHA)
2012年3月26日,OSHA根據全球化學品分類和標簽制度(GHS)對危害傳遞標準
(HCS)進行了修訂,并規定了為期三年多的過渡期,將原來的HCS改為HazCom 1994,而新的HCS則命名為HazCom 2012.
美國實施GHS制度后,將原來的MSDS更名為SDS,內容上從原來的八個部分增加為十六個部分。
2015年6月1日——化學品制造商和經銷商需要對所有的化學品重新分類,并且在發貨時附上GHS格式的SDS和標簽。
2、美國標準協會ANSI
美國標準協會ANSI要求的MSDS內容為十六部分,其內容和OSHA要求的SDS幾乎相同,只有一些細微差異。
中國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GB-13690-200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布,旨在對應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全球協調制度》,并對MSDS/SDS規范做出要求。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GB 16483-2008)旨在使我們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SDS/SDS)編寫格式和內容盡可能與國際標準一致,盡快適應國際貿易、技術和經濟交流的需要。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2009)本標準是為對應《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和國際170號《作業場所規范化學品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要求的安全標簽內容的表述和編寫而制定。
什么時候需要MSDS/SDS?
1、海關商檢(成份是否違禁物品)
2、貨代報關(了解產品運輸要求)
3、客戶要求(不同區域法規不同)
4、企業安全管理(了解產品危險特性)
5、危險登記(實施嚴格的安全監督管理)
MSDS/SDS的作用
化學品安全說明書作為傳遞產品安全信息的最基礎的技術文件,其主要作用體現在:
1.提供有關化學品的危害信息,保護化學產品使用者
2.確保安全操作,為制訂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程提供技術信息
3.提供有助于緊急救助和事故應急處理的技術信息
4.指導化學品的安全生產、安全流通和安全使用
5.是化學品登記管理的重要基礎和信息來源
6.進出口,報關,運輸,海關,空運,陸運等
制作MSDS時,企業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MSDS一共有16項內容,并不是每一項內容都需要企業來提供,但以下幾點是必須的:
1)產品名稱、使用建議和使用限制;
2)供應商的詳細情況(包括名稱、地址、電話號碼等)及緊急電話號碼;
3)產品的成分信息,包括物質名稱、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號碼);
4)產品的物理和化學特性,如形態、顏色、閃電、沸點等;
5)出口到哪個國家,需要何種標準的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