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德國陽光
類型 儲能用蓄電池
型號 全系列
荷電狀態(tài) 免維護蓄電池
電壓 12
商品介紹
例行維護
定期(每三個月一次)對運行蓄電池進行如下檢查或操作:
電池組總電壓,若與電壓規(guī)定值有差異,請校正;
單體電池電壓;
環(huán)境溫度及電池表面溫度;
電池組各部位連接線緊固狀態(tài),如有松動,對其緊固;
電池外觀有無異常;
電池端子連接線部位是否清潔。
對如下異常情況的電池進行更換并與我公司聯(lián)系:
電池外殼破裂;
電池漏液;
單只電池充電電壓異常(過高或過低,比平均值低或高0.15V/單格;
單只電池過熱。

①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應超過40。當溫度達35 以上時,應將充電電流減半,但充電時間要隨之延長。如溫度繼續(xù)上升至40℃時,則應停止充電,待液溫降至35℃以下,再繼續(xù)進行充電。
②初充電過程中,除特殊情況外(充電裝置發(fā)生故障等),在20小時內(nèi)不許中斷。
⑧初充電過程中,當連續(xù)充電30-40小時后,可間斷1 - 2小時(但陽光蓄電池不能使用),然后再充電。全部充電過程中,應間斷數(shù)次,直到間斷I小時后,剛一充電立刻發(fā)生劇烈冒氣現(xiàn)象為止。
④初充電末期,以比重為1.400的稀硫酸或純水,將電解液比重調(diào)整到1.2151-0.005 (15℃時),停止一小時后,再充電。如此反復進行,直到電解液混合均勻,再調(diào)整比重,使其達到一致標準。當再充電時,立即發(fā)生劇烈氣泡,初充電工作方告完成。這就是陽光蓄電池初次充電的時候應注意的事項。

使用注意事項
請勿拆卸、改造電池;
請勿將蓄電池投入水中或火中;
連接電池組過程中,請戴好絕緣手套;
請勿在兒童觸摸的地方安裝使用或保管蓄電池;
請勿將不同品牌、不同容量、電壓以及新舊不同的電池串聯(lián)混用;
電池內(nèi)吸有硫酸,如電池受機械損傷,硫酸濺到皮膚、衣服甚至眼睛中時,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或去治療。

德國陽光電池產(chǎn)品特征
容量范圍(C10):12V系列-5.5Ah-200Ah,OPZV-2V系列-150-2000Ah
電壓等級:12V;2V
設計浮充壽命:在25℃±5℃環(huán)境下,12V系列為15年;2V系列為18年
循環(huán)壽命:在標準使用條件下,A400-12V系列25%DOD循環(huán)2950次;2V系列25%DOD循環(huán)3500次
自放電率≤2%/月;
充電接受能力高,節(jié)時節(jié)能;
工作溫度范圍寬:-20℃~55℃
擱置壽命:充足電后,在25℃環(huán)境下靜置存放2年,電池剩余容量仍在50%以上,充電后,電池容量可以恢復到額定容量的100%.
抗深放電性能好:100%放電后仍可繼續(xù)接在負載上,四周后再充電可恢復原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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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